为了进一步优化我行国际业务项下国外银行收费定价,提升银行服务水平,自2025年12月1日起,我行调整部分国外银行费用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项目 |
适用对象 |
服务内容 |
调整前 收费标准 |
调整后 收费标准 |
美元汇出汇款(通过渣打纽约划转) |
对公、个人 |
客户委托本行办理汇出汇款,在汇款申请书“71A国内外费用承担”一栏中选择“汇款人OUR”时收取 |
新增 |
28美元/笔 |
港元汇出汇款(通过渣打香港划转) |
对公、个人 |
新增 |
500港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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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汇出汇款(通过渣打法兰克福划转) |
对公、个人 |
新增 |
30欧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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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S汇出汇款费用 |
对公、个人 |
客户委托本行办理CIPS款项汇出时收取 |
按汇款金额0.1%收取:个人每笔最高250元;对公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加收电报费,选择OUR方式每笔另收30元。 |
按汇款金额0.1%收取:个人每笔最高250元;对公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00元。加收电报费,选择OUR方式每笔另收30元。发生境外银行额外费用时另收。 |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长期有效,后续如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州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020-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86-20-96699(境外)。
本公告公示有效期限为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