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部分销售文件的公告
时间: 2025-07-28
【字体:
【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广州银行将于近期修订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部分销售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的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

TYAX1202A

C1082721000084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

THLZQB1801A

C1082723000144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

TYZQB1203A

C1082723000109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

TYAX1801A

C1082721000086

二、调整的内容

(一)修改“开放期”字眼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释义”

调整前

开放期:指本理财产品开放申购、赎回的期间。

调整后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段:指本理财产品可以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以及撤销申购、撤销赎回申请的时间段。


2)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释义”

调整前

投资周期:指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理财资金由产品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的一段完整期间。每个投资周期指该投资者持有的对应理财产品份额起始日/申购确认日至该投资者持有的对应理财产品份额赎回确认日的期间。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如投资者未申请赎回或仅申请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入开放期后,方能进行申购和赎回

调整后

投资周期:指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理财资金由产品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的一段完整期间。每个投资周期指该投资者持有的对应理财产品份额起始日/申购确认日至该投资者持有的对应理财产品份额赎回确认日的期间。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如投资者未申请赎回或仅申请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入申购赎回申请时间段后,方能进行申购赎回申请


3)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释义”

调整前

申购:指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的开放期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调整后

申购:指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段,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待管理人确认后,申购行为正式生效。


4)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释义”

调整前

赎回:指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的开放期将持有的本理财产品按份额卖出的行为。

调整后

赎回:指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段,申请将持有的本理财产品按份额卖出的行为。待管理人确认后,赎回行为正式生效。


5)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八、信息披露”

调整前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公募理财产品在开放期结束后交易确认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将于每季度披露私募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有)。

调整后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日内,披露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在开放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将于每季度披露私募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有)


(二)增加“开放日”描述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二、产品基本信息”

调整前

无。

调整后

开放日:指本理财产品申购赎回申请时间段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确认日前一工作日)。


(三)增加投资策略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

调整前

无。

调整后

投资策略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现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实现组合基础打底收益,同时适当辅以权益类资产等投资,在控制好波动和回撤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在充分论证宏观环境、流动性情况和债券市场利率走势的基础上,遴选适合的资产,通过久期策略、杠杆策略、信用策略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等完成资产组合的构建,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投资策略。

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从大类资产配置视角出发,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结合市场估值水平、风险偏好、各行业产业周期以及产品运作生命周期,把握好权益市场趋势性交易机会。


2)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

调整前

无。

调整后

投资策略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现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实现组合基础打底收益,同时适当辅以权益类资产等投资,在回撤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实现财富长期增值。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在充分论证宏观环境、流动性情况和债券市场利率走势的基础上,遴选适合的资产,通过久期策略、杠杆策略、信用策略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等完成资产组合的构建,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投资策略。

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从大类资产配置视角出发,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结合市场估值水平、风险偏好、各行业产业周期以及产品运作生命周期,把握好权益市场趋势性交易机会。


(四)调整投资范围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中的投资范围”。

调整前

(一)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主要投资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资产投资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特殊目的的载体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债权类资产

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私募债)、永续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型和债券型)、可转债、可交债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标准化和非标准化资产。

如监管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2.权益类资产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和混合型)、底层资产为国内依法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不含新三板)、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标准化权益类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

如监管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

1)本理财产品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2)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等证券。

2)同业借款、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权益类资产

1)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

2)底层资产为国内依法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不含新三板及北交所上市的股票)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标准化权益类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2)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红利周期宝18个月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中的投资范围”。

调整前

(一)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

(1)本理财产品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2)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等证券。

(2)同业借款、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权益类资产

(1)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

(2)底层资产为国内依法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不含新三板及北交所上市的股票)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标准化权益类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调整后

)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

1)本理财产品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2)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等证券。

2)同业借款、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权益类资产

1)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

2)底层资产为国内依法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不含新三板及北交所上市的股票)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标准化权益类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五)调整投资比例表述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

调整前

(二)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9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10%。

其中,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的50%以上。

调整后

(三)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9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10%。

其中,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的50%以上。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产品管理人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如遇非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销售文件约定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产品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恢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调整至销售文件约定范围。


2)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

调整前

(二)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20%。

其中,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的50%以上。

调整后

(三)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该理财产品总资产的20%。

其中,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的50%以上。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产品管理人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如遇非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销售文件约定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产品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恢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调整至销售文件约定范围。


(六)增加投资限制

1)产品要素

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2个月定开2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添盈周期宝12个月3号理财产品广州银行红棉添盈安享18个月定开1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三、投资范围和比例”

调整前

无。

调整后

四)投资限制

1.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本产品净资产的10%。

2.管理人发行的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其中,管理人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3.管理人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4.如本理财产品定开周期小于90天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低于5%;如本理财产品定期开放周期不低于90天,应当在开放日及开放日前7个工作日内持有不低于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5.本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日不得超过本产品净资产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理财产品规模变动等因素导致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本理财产品不得主动新增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

6.在开放日前一工作日内,本理财产品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应当不低于本产品净资产的10%。

以上限制,如监管有最新规定的,可参照监管规定调整。非因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调整销售文件文本格式

本次同步对销售文件部分格式化条款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如重要须知、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的部分条款、释义等,调整后的销售文件详见附件。

本公告未全部列举变更的具体条款,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更新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调整生效时间

以上调整生效日详见附件1:本次公告涉及调整的理财产品及生效日清单。如您不接受前述调整,请根据约定的时间申请赎回。如您在生效日(含当日)之前未全部赎回,视为同意接受前述调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可拨打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联系我行客服或到我行营业网点联系理财经理。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州银行的支持与信任!敬请继续关注广州银行正在热销的红棉理财产品。

 

附件:1. 本次公告涉及调整的理财产品及生效日清单

           2. 本次公告涉及调整的理财产品新版销售文件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728

附件:
相关公告